(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三)协助管理市辖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指导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业务工作。
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革命传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民主法制等教育,其主要职责是:(一)动员组织各行各
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级关于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省,省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三)承担落实国家,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基准和技术规范,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组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市重大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重点区域、重要行业(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环境标准执行的功能区划管理。(五)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三)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的行业标准;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二)拟订全
参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2、编制本辖区环保规划、计划。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经济环境与社会持续、
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三)、负责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性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审核、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水体、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