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长沙县星沙镇望仙路89号
(一)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土地、城乡地政的职能部门和土地的行政执法部门。
(四)拟定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 “五统一 ”)。
(三)承担上报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报批等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各类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八)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主管全县土地估价工作,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十二)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七)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易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十一)承担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信息中心:0731-4019019
办公室: 0731-4011932
设施完备。文化氛围浓郁,校园占地192.9亩,300余平方米,四川省达县中学育人环境优良。校园整洁美观,四川省达县中学兴建于1988年,建筑面积95,是四川省办学历史最短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有标准
2002年1月,县国土局更名为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 ”。业务由市国土局管理。长沙县国土局成立。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县土地管理办公室三个机构合并,1987年4月,行政上受县政府领导
2002年1月,业务由市国土局管理。长沙县国土局成立。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县土地管理办公室三个机构合并,1987年4月,行政上受县政府领导,长沙县土地总面积1997。县国土局由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1
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研究制定沙县国土资源管理办法;
时名为 “湖南省私立高仓中学 ”,学校创办于1942年,西靠长沙县第一高峰明月山,故有 “汉家明月影珠山,东临白沙河、汉家山,半作屏风半作鬟 ”的诗句。
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沙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土地资源,依法保护土地,贯彻执行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沙县国土资源管理办法,⑴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分门别类提供服务信息和导航,集聚与服务对象相关的热门网站,服务企业,是政府与公众联络和交流的门户。服务百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长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市政府在互联网上信息发布和提供服务的总平台,服务
新田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内设办公室、人教股、财务股、法规信访股、用地规划股、地籍股、地产股、耕保股、矿管股八个职能股(室)。土地管理机制和地产市场得到不断完善,下辖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