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职责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负责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内城乡规划的组织研究、编制、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承担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城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重要的专项规划;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县城、重点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区、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内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城市空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建设用地以及市区年度开发的总量控制,参与制定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光波通信走廊控制规划管理。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市场管理和城乡规划编制行业资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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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组织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工
一,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增加村镇规划管理职能法规,拟订本市城乡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规章和方针政策,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
(二)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申报审批工作。(六)对市属琅琊区、南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琅琊山风景区实施规划管
根据《__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9号)和《__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委﹝201
正副科8名。组织起草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总规划师1名,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用地科(挂村镇规划科牌)、交通市政科、建设管理科、报建科。其中局长1名,根据职责,副局长3
(二)将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城市规划局的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襄樊市城乡规划局,(四)加强广电、供电、通信、热力、燃气、供水、排水、输油、输气、消防等管线工
并组织实施。并按法定程序完成报批工作。制定贯彻实施意见,1996年机构改革更名为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