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1、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从1993年开始,区残联先后多次组织残疾人400多人次,参加市组织的游园、助残一条街等各项活动,让他们观赏文艺节目。1995年李明烈选送15幅书画,参加市残疾人首届书画展。同年陈树娜参加市残疾人体育比赛。区残联组织参加1996年市残联、体育局举办首届残运会,获得金牌1枚、铜牌 1枚,团体总分第六名奖杯。同年选送李明烈、林基田、苏弋作品,参加市残联、文联举办的残疾人书画比赛。他们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1998年选送纪彦斌、黄镇藩2人参加市残疾人乒乓球赛。
截至2003年,全区5个街道2个镇,残疾人总共8810人(其中,视力残疾1843人;听力残疾1852人;言语残疾710人;肢体残疾1353人;智力残疾1116人;精神残疾1936人),占区总人口数的2.8%。;一户多残家庭224户、残疾人数507人;无行为能力,贫困其他残疾119人。全区纳入低保2013人。
1992年3月,区残联召开首届代表会议,至2002年3月,共召开三次代表会议。会议选举区残联主席团,为区残联最高领导机构。每届主席团,由一名区领导任主席,若干名有关部门领导、残疾人代表任副主席或委员。每届主席团,依照中残联章程,推选一名优秀人员为区残联常设执行机构即执行理事会的理事长人选。
主要工作:
1992年4月,区残联对全区残疾人进行全面摸查登记,收集建立一批有关残疾人的档案资料,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做好残疾人工作,打下基础。
至2003年,全区六类康复对象有2238 人。其中,白内障患者250人,小儿麻痹后遗症12 人,聋儿(0-7岁)4人,低视力 31人,智力残疾25人,精神残疾1936人。
3.残疾人就业工作。
2.关心康复对象。
区残联于2001年,被省评为 “广东省九五计划康复工作先进集体 ”。
5.弘扬助残扶贫新风尚。
区政府做好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先后颁发了有关残疾人就业的《实施办法》、《暂行规定》两个地方法规。区法制局、司法局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援助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每月20日派出律师,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新加坡大学和南洋大学合并,在校本科学生约22000人,新加坡国立大学(Th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7个研究生院,
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龙湖区残联成立于1992年3月21日,至2002年3月,编制核定为10名(干部6名,1992年3月,区残联召开首届代表会议,调整为区政府管理的独立正局级单位;
调整为区政府管理的独立正局级单位,1995年3月,编制核定为10名(干部6名,由区民政局代管,配备人员2名,工人4名),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康复就业科。龙湖区残联成立于1992年
黑龙江垦区残疾人联合会编制5人,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下设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下辖9个地市级残联,105个县级残联,专兼职残疾人工作者320人.黑龙江垦区目前有残疾人90115人,占人口
南京市江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5月,统一配备了理事长、专职干部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区残联下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会4个专门协会。办公地点位于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
2、团结,为残疾人服务。发扬乐观进去精神,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需求,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听取残疾人意见,履行应尽的义务,相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
同年5月滁州市(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更名为滁州市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滁州市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前身为滁州市(县级)残疾人联合会。1993年地改市,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
2、密切联系残疾人,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残疾人服务。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残疾人权益,遵守法律,反映残疾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