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具体办法,实施农用地用途管理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并实施为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二)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镇(街)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申报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承担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承担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申报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土地资源、土地市场管理和政府收回、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按规定审核、申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十一)编制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负责实施对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利用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长青北路26号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承办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认定申报工作;制订、实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规划;依法参与开办矿山的立项审核,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查、申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十四)组织并按管理全区基础测绘、区界线测绘、区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区性测绘项目;负责全区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和地图编辑出版工作;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全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区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及区外组织、个人来薛测绘的审查、审批;根据授权发布我区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邮编:277000
吴中在线 mdash; mdash;吴中区最全面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联系方式电 话:400-086-9606电 话:(86)0512-66596999传 真:(86)0512 mdash;665908
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全区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二)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镇
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导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土地矿产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努力做到土地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会
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 土资源在全市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 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
组织__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免、档案管理及股级单位设置和股级人员的审查备案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监察信访科组织实施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
2001年底全市机构改革,分别是:荆州国土分局、沙市国土分局、荆州开发区国土分局、城南开发区国土分局、市直土地分局、市直地矿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整理中心、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2、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