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稿
接待时间:省政府确定的正常办公时间
接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545号
公开电话:0571--88877706
(二)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省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组织制定全省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事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
(五)负责全省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含标准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规范全省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九)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审批、核发选矿许可证,监督管理独立选矿活动。
(十三)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八)负责全省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监测全省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拟订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与国土资源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
联系方式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牵头编制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住宅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六)监督指导全市物业服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审批;负责房屋
由原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和浙江省地质矿产厅组建而成;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和合理利用;厅直属事业单位10个,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于2000年4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主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于2000年4月,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单位有省地质勘查局(正厅级事业单位)和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正厅级事业单位),厅直属事业单位10个,评价,管理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调查,干部
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重大违法案件。起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
提供权威、及时、准确的政务信息和行业信息,贵州国土资源厅网作为全省国土资源行业的核心网站,是我省国土资源系统业务管理、资源共享和信息服务的平台。本网站融入国土资源行业特色,属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网网站群
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法律 、法规宣传教育,(二)组织起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四)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的情况;监督检查省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拟订国土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政策,(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参与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