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振兴的改革措施和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计划;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根据分级管理分工, 组织产品质量重大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包括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即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一)贯彻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对全市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市对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市级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对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核, 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
(十四)承办省、市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对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受省、市局委托对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实行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 做好市局内部干部职工的配备、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精神文明建设;
电话:07106223732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强化信
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市对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一)贯彻并执行国家,对全市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
(四)统一管理全市合格评定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市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
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加挂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汕尾分中心牌子)、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监管科9个科(
(四)标准化处。(五)计量处。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认证咨询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
现有在编人员136人,机关工勤1人,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辖当涂县局、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市度量衡管理所、市质量技术监督服务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纤维检验所、市特种设备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