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恢复陕西省红十字会工作。省政协主席潭文煦,副省长林季周,姜信真,范肖梅,赵德全,潘连生先后担任省红十字会会长,并聘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白清才,李建国,程安东,赵乐际担任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现任会长为省政府副省长郑小明。50多年来,特别是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2002年《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颁布实施后,陕西省红十字事业真正步入了良性运行机制和发展壮大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省红十字会实现了单独设置。列入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机构序列。会机关为副厅级建制,内设三个部(室),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即中国红十字会西安备灾救灾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陕西管理中心)陕西省红十字活动历史悠久,始于1911年辛亥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1959年11月,时任陕西省卫生厅厅长李经伦同志出任省红十字会第一任会长,陕西省红十字会宣告成立。文革期间省红十字会被迫停止工作,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全部解体,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奉献红十字精神,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宁波市镇海区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博爱,卫生救护等方面的工作电话,以人道,独立自主地依法开展备灾救灾,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人道救助
同意恢复陕西省红十字会工作。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赵德全,1980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陕西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潘连生先后担任省红十字会会长,范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