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保留劳动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劳动工资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处、就业失业保险处、培训处、人事处(组织处)、退管处、纪检监察室等13个处室。下设秘书室、调研室、调解科和劳工福利科。2001年10月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
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劳动工资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处、就业失业保险处、培训处、人事处(组织处)、退管处、纪检监察室等13个处室。2001年1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设置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8号)精神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60号)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研究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养